一、采购单位: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会委员会
二、采购名称项目名称:工会会员中秋国庆节日慰问品
三、采购数量:暂定约86份,按实际采购为标准
四、预算金额:520元/份
五、供应商资格:
1.根据要求投标人需在莆田市区有单独的固定营业场所面积(指实际营业场所面积)要大于或等于3000平方米. 注:投标人要提供商城固定营业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以及平面图。
2.单个商场销售品种要大于或等于5000品质,须提供单个商场品质清单。
六、服务要求:按招标人要求由投标人配送至本单位住所地。
七、货品明细:
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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品类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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数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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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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份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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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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胡姬花古法
小榨花生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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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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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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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6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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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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金龙鱼生态香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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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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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kg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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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6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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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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蒙牛特仑苏纯牛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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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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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50ml*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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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6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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八、报名:
1.时间:2021年8月31日——2021年9月6日。
2.报名地点: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4楼会议室(莆田市涵江区荔涵东大道5888号)。
3.联系人:陈女士。联系电话:0594-6720925。
九、开标:
1.时间:2021年9月8日早上9:00
2.地点: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4楼会议室。
十、其他:
1.投标人按招标人提供的服务要求报价并提供纸质报价单并加盖公章。同等质量条件下以价低者中标。
2.以上要求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报价价格中。
3.确定中标结果后,中标供应商按招标人要求签订合同,开具发票。
4.招标公告解释权归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会委员会。
莆田市涵江区人民检察院工会委员会
2021年8月3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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